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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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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驻鞍央企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改造标准和费用测算标准的指导意见

  分离移交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

  坚持维修为主、改造为辅、技术合理、经济合算、运行可靠;坚持按达到我市基础设施的中等水准实施改造、移交,保证分离移交后的设施设备符合基本标准、运行正常。

  供水分离移交费用包括移交住宅楼的室内供水管网改造费用、室外供水管网改造费用和二次供水加压泵站改造费用、工程建设另外的费用等。管网改造费用中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只包括市政管网的消火栓改造费用,不包括独立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和室内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改造费用。

  移交住宅楼的室内供水管网,管线材质为PPR管等级以下或不符合国家标准的PPR管全部来更换改造,改造管材选用PPR管,高层选用PSP管,水表采用远传水表,改造概算费用为1500元/户。移交平房用户全部改造,统一采取“室外表井出户”形式,最重要的包含集中式表井、入户管线和水表等,改造概算费用为5000元/户。

  移交范围内的室外供水管网,管线材质为球墨铸铁管的超过25年(含25年)的全部更换,25年以内的以维修为主;管线材质为普通灰口铸铁管的超过20年(含20年)的全部更换,20年以内的以维修为主。改造管材选用DN100mm以下为PE或PPR管,DN100mm以上(含DN100mm)为球墨铸铁管。

  户。工程组价执行《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08定额),包含道路赔偿费。道路赔偿费根据辽宁省住建厅《关于调整辽宁省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辽住建〔

  〕240号)和鞍山市物价局《关于规范城建系统收费的通知的补充通知》(鞍价费字〔2000〕20号)要求估算,道路赔偿估算比例为土路10%、道板30%、沥青路面60%。3.

  二次供水加压泵站改造。移交住宅楼的二次供水加压泵站以原址改造为主,不具备原址改造条件的需移交单位提供新址进行新建。

  小时—60吨/小时的供水系统每套25万元—66万元不等,区域供水70吨/小时—100吨/小时的供水系统每套68万元—88万元不等(含电气部分、进出水管道及附属设施、阀门等);远传监控安装调试系统,一套6.24万元、二套8.45万元、三套9.51万元;视频、门禁系统,每套2000元;装饰装修(含门窗、窗罩、房屋小修、暖气、排水),每平方米180元;水池消毒清洗化验等,每立方米30元;水池维修费和施工临时措施费按现场真实的情况核算。泵站需独立电表计量,电表如需分户,改造费用以鞍山供电公司提供费用为准。4.

  工程建设另外的费用。包括:建筑设计企业管理费、建设工程监理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工程勘察费、工程设计费、临时措施费、竣工图编制费、施工图审查费、环境影响咨询服务费、环保验收费、节能专篇编制及评估费、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编制费、工程保险费、联合试运转费、招标代理服务费、职业病预防费、安全验收费、第三方审计费、基本预备费等。

  供热移交维修改造内容及范围:最重要的包含供暖热源及所属设备配套设施、一次网、换热站、二次网、进户装置、室内供暖设施。

  室内供暖设施。供热分户:供热终端热用户未实行供热分户的,应对建筑物内热力管网进行分户改造。改造成本按照供热面积每平方米35元计算。

  年《辽宁省房屋修理维护计价定额》为每平方米51.3元计算。已分户房屋维修改造费用每平方米20元。

  含10年)的,改造成本按照供热面积每平方米20元计算;管网使用年数的限制低于10年的,改造费用按照每平方米15元计算。3.

  一次网及换热站。热力站:现有热力站扩建改造的,改造费用按照供热面积每平方米10元计算

  需新设热力站的,新建费用按照每平方米15元计算。热网联网:原则上预拆除锅炉房距离接收单位热源厂1公里以内的,改造费用按照供热面积每平方米

  元计算;距离1公里以外或存在特殊跨越等情况的,适当增加改造费用。改造费用根据真实的情况协商确定。4.

  钢芯铝绞线或JKLYJ架空绝缘导线敷设,电力电缆选用ZRYJV22、ZRYJLV22型号。(2)油浸变压器及干式变压器均采用高效节能型变压器。

  工程造价标准。造价标准参照辽宁省建设厅和财政厅2008年联合编制的《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包括

  安装工程计价定额和C.2电气设施安装工程两部分。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设备材料按现行市场行情报价。3.

  平方米计算,且每套住宅用电负荷标准均不应低于4千瓦,并参照小区户数加以配置系数进行调节。(四)物业分离

  交接双方按照普通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三级标准,通过勘查确定维修改造项目和造价标准,确保驻鞍央企职工家属区房屋基本完好,物业园区道路平整、服务设施齐全、绿化补植达到园区覆盖效果。

  元;女儿墙维修每延长米50元;平屋面屋檐维修每延长米500元;瓦屋面维修每平方米150元。墙面维修。单元门维修,钢制保温门每樘1600元,电子对讲门每樘

  元;楼道墙面维修,刮白每平方米15元,外墙面抹灰每平方米70元,外墙涂料每平方米35元,外墙保温每平方米110元,外墙砖每平方米107元;水落管维修每延长米60元;室内墙体透寒每平方米70元;楼道、公租房窗户维修每平方米300元;外墙阳台维修每个900元(墙体开裂弥缝、墙皮脱落恢复)。小区内维修。散水坡维修每平方米30元;排水井维修每个

  元;沥青路面修复每平方米200元;混凝土路面修复每平方米140元;彩砖地面修复每平方米85元;石材地面修复每平方米150元;疏通排水管线元;清掏排水井每座60元;化粪池清掏每车300元;化粪池拆除翻修每立方米2000元;砖围墙维修每延长米300元;小区方钢大门每平方米400元;室外排水管道更换维修每米482元;普通围栏维修每米60元;门禁挡车每套2500元。2.

  排水维修。一层埋地排水管维修每延长米220元;室内排水立管及连接卫生洁具维修每户500

  );混凝土路面室外污水井盖维修每套320元(含道路拆除及恢复);室外污水井井盖维修每套700元(铸铁井盖)。3.

  ),架空铺设每延长米630元(普通电缆)。楼内集中电表箱。每套3500元(

  320-450元;联体消防柜每套450-500元;消防破拆工具每套210元。6.

  2.5,建筑密度≤35%,绿化率≥35%的旧居住小区为例,分项计算单位估算如下:绿化工程(种植适合当地的乔木、灌木、绿篱、草皮,保证园区覆盖效果)每平方米60元(实际绿化地面积);增设健身文化娱乐设施,按照园区档次约每组8000元;安装挡车器每处5000元;新建门卫室每平方米1100元;修建自行车棚每平方米500元;安装园区监控探头、设备每平方米100元(按着建筑面积测算);设置垃圾箱每个100元;宣传栏每平方米500元;园区路灯每座800元。7.

  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2007)11.

  GB50019-2015)16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项目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20.

  护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24.

  C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8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C.9通风空调工程)31.

  D市政工程计价定额》(D.1土石方工程)、(D.7钢筋工程)、(D.8拆除工程)、(D.9措施项目)32.

  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35.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02〕394号)37.

  辽宁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辽价发〔2013〕5号)38.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41.

  关于规范城建系统收费的通知的补充通知》(鞍山市物价局鞍价费字〔2000〕20号)47.

  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竣工检验收取规范》(GB50268-2008)52.

  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室外排水设计规范(2014版)》(GB50014-2006)56.

  、改造、重大维修和维护保养自检规则》(DB11/420-2007)64.

  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检验收取规范》(GB50281-2006)68.

  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

  70.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供配电系统模块设计规范》(GB50052-2009)

  71.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2013)

  72.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7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2011)

  74.国家技术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电热设备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6-1993)

  75.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76.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14)

  77.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35-110kV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9-2011)

  78.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设计规范》(GB/T50064-2014)

  79.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T50065-2011)

  80.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

  81.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工业公司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

  8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2006)

  8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室外作业场地照明设计标准》(GB50582-2010)

  84.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16〕504号)